一老總稱校方曾承諾名師上課;清華稱原告被虛假招生簡章“忽悠”
本報訊 (記者張太凌)昨日,“清華大學公司治理與資本運作總裁研修班”(簡稱“總裁研修班”)被訴案開庭。遼寧一企業老總于博稱,“總裁研修班”當初所承諾授課的林毅夫等名師未曾謀面。清華大學方答辯稱,于博所提供的招生簡章系從與清華無關網站下載,清華招生簡章沒有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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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燕趙都市報》報道已在高校繼續教育領域從業5年的張家麟自稱很了解這塊市場。“就那么幾天課,你收人家幾萬元,來授課的老師也不是傻子,要價自然也高。一流院校博導的報酬是每天15000元到3萬元,上過電視的更貴一些,于丹6萬,張維迎8萬,郎咸平10萬,易中天1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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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清華大學“總裁研修班”名不符實索賠10萬元的沈陽私企老總于博,于正月初一收到了海淀法院寄出的民事判決書。判決駁回了于博的訴訟請求,自行負擔1150元案件受理費。于博表示,除準備在春節后上訴外,還將收集新的證據另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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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項目承包商”首度站出來說話,于博再次接受記者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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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博的敗訴早在人們的意料之中,頗具看點的倒不是被駁回的結局,而是敗訴給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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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博訴清華大學教育培訓合同糾紛案的最終結果還有待時日才能揭曉但社會各界對于高等院校辦繼續教育的思索一直都在進行。北京大學教育學院副院長文東茅認為首先要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則辦培訓不能過分追求經濟利益不能完全市場化同時在招生上、師資配置上都要加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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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法律顧問:他不是,他就是個技術干部,那哪能領兵打仗啊,能嗎?不能啊,沒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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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私企老板作為學生,帶著求學充電的熱情,帶著價格不菲的學費(3.7萬元人民幣),帶著經商業務中的困惑,帶著對首都名校的崇敬,從沈陽來到了北京,來到了清華大學,來到了清華大學“公司治理與資本運作總裁研修班”。結果發現,該來講課的人沒來,該來上的課沒上,該開的小班沒開。于是,在交涉無果的情況下,他憤而起訴清華大學,向法院要求法律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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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審理了于博狀告清華大學以欺詐手段招生一案。今年初,于老板交了數萬元學費,參加了清華第28期公司治理與資本運作總裁研修班。開課后,廣告上說的林毅夫、胡鞍鋼等名教授一個都沒來,小班教育變成百人大課堂。老板們向清華繼續教育學院投訴,得到答復:這個班早已“外包”給清華教師張某,不過是“草臺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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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博是某貿易集團的總裁,隨著公司不斷發展,也有了上市的需求,正是如此,于博認為有必要找一個師資水平較高的名校報班學習。在看到清華大學某個總裁研修班招生廣告后,于博就報名了,但學期過了大半,未曾見到一位宣傳單上的專家名師。12月1日,于博將清華大學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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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聚焦:總裁研修班學員將清華告上法庭 指其教學水平爛。原來這些研修班都是外包出去的,“清華不僅是清華學生的清華,它也是中國人的清華,建立一個品牌不容易,但砸一個品牌太容易了,清華要知道珍惜。”,與其說是“品牌”,毋寧說是無形資產。豈是能以教育管理權“外包”方式,以無形資產的出賣、變現,去追逐經濟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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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納相聲里說:等我有了錢,我就先開一個火葬場,再把鐵道部買下來。他還沒有想像力豐富到說:我要“承包”清華大學。其實“清華大學”的確已經被“承包”,而且很廉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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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別人憑什么要賠三十幾萬替你辦這個班?”北京大學一高級研修班合作方的負責人指出,研修班教學質量不高是名校給合作方的利潤空間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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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博狀告清華大學,內舉實例若干,筆者不是當事人,不敢武斷其真偽。但是,稍微對中國大學各類培訓班有所了解的人,相信不會有人徹底否定他所舉出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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