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6清華“培訓門”周年年報
——中國繼續教育向何處去?
一、事件回顧:
1、選擇清華的原因
2、清華大學完全違背了當初的承諾、進行低劣的教學
3、與清華大學的初步交涉
4、退還學費起波折
5、以沈陽博宇的名義起訴清華
6、以個人名義起訴
7、一審敗訴
二、各界對“培訓門”的關注
1、南方周末
2、文匯報
3、新華社
4、人民日報
5、中央電視臺
6、鳳凰網
7、搜狐
8、清華教授
9、培訓班從業人員
10、業內專家……
11、成都商報
12、北京青年報
13、民主與法制報
三、最新進展——多個方面證明清華違約
1、張家麟教授和北大合同及廣告審批件
2、清華繼續教育學院聲明
3、清華培訓合同管理辦法
4、清華培訓管理規定
5、申請法院調取
6、王老師郵件,招生宣傳,報名表,錄取通知書
7、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8、清華代理詞
9、陳某講風投,教學模塊和課件對比,與承諾不符
10、大小班(1.46分處)(大課堂場景,答復,重新開班、通訊錄1班、2班)
11、清華律師:課程結束了!王老師郵件上不是清華電話;不予表態,說回去問問!不專業?不敬業? 胡說八道?被欺騙?
12、法官探討賠償“民法第120條”(此法官已被換得)
13、違法賠償和退費是兩回事,無法可依
14、打案例呼吁在侵權責任法加“懲罰性賠償制度”
四、清華又出億元“偷稅門”
1、于博入學收據
2、12366答復并要求舉報
3、海淀地稅稽查回話告知清華“合法”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9號”
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教育勞務營業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3號
6、再次咨詢12366記錄向上級做政策咨詢后再次確認應開發票
7、我責問海淀地稅不按程序辦事
五、清華“侵權門”?“腐敗門”?
1、零售業總裁研究班、卓越領導高級研修班、卓越商道與創新經營的宣傳冊
2、清華走廊宣傳照片
3、某教授指責許多培訓機構盜用其名義招生欺騙
4、清華合作方舉報某中心兩主任長期索賄
5、清華合作方張忠朝爆出自己辦的班校方不批的原因(7.52分處)
六、推動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公民維權在行動
1、告“某地國稅”驚動省廳兩局長飛沈陽道歉,退款
2、投訴鄭州國稅須水分局魏局長,把他打的被撤職,住院病危(投訴書、再次投訴書、再再次緊急投訴書)
3、告鄭州國稅法制科任科長要動用“黑社會”(5.03分處)
4、告和平檢察院,先賠5.8518萬,又2.5萬,起訴到法院
5、告江北等法院
6、告瀘溪法院、縣委
7、馬建利、王長青、楊躍平的培訓費收條
8、零售業總裁研究班、卓越領導高級研修班、卓越商道與創新經營的宣傳冊
七、中國繼續教育如何落實科學發展觀?
1、某培訓界權威觀點,只有實現法人治理結構
2、文匯報萬潤龍觀點“像事企一樣,校企應分開”
3、北大培訓機構人士改良
4、清華教員——王艷寫論文
5、清華教授五年自然淘汰
6、長江、中歐商學院
7、我定戰略、搭班子,建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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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清華“培訓門”周年年報
中國繼續教育向何處去?
Written By: boyu boyu
Date Posted: 20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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