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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培訓門案”二審開庭
原告董事長提交新證據
本報訊 本報曾連續追蹤報道的清華大學繼續教育“總裁班”學員,起訴清華繼續教育欺騙學員案,昨天在市一中院二審開庭。此案一審法院以原告于博提供的招生簡章均不是清華大學網站所刊登,原告不能證明總裁班曾承諾學校將聘請林毅夫等經濟學大家授課,駁回于博的訴訟請求后,昨天于博向二審法院提供了這方面的新證據。
昨天,于博向法院提供的新證據包括,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一位王姓老師,給其秘書發的該學院的招生簡章郵件,該招生簡章上承諾的將來總裁班授課的專家、學者達19位之多。于博向法庭提供的第二份新證據是清華大學的招生報名表,用以證明于博與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已經形成了教育合同關系。
對于于博提供的新證據,清華大學方面沒有當庭質證,其表示要回去對上述新證據進行核實。
案情回放
沈陽一企業董事長于博起訴稱,他支付了37000元的學費后,參加了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總裁研修班”第28期。但課程過半,他始終沒有見該班招生簡章宣傳的12位名師學者。此外,該研修班還由當初承諾的50人小班教學,增加到160多人。認為清華大學欺騙了自己,于博索賠10萬元。
此案一審法院以于博提交的從社會培訓網站上下載的招生簡章等證據,不是出自清華大學的正式網站,不足以證明清華大學在招生過程中進行了虛假宣傳,判決駁回了于博的訴訟請求,于博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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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培訓門案”二審開庭
本報訊 本報曾連續追蹤報道的清華大學繼續教育“總裁班”學員,起訴清華繼續教育欺騙學員案,昨天在市一中院二審開庭。此案一審法院以原告于博提供的招生簡章均不是清華大學網站所刊登,原告不能證明總裁班曾承諾學校將聘請林毅夫等經濟學大家授課,駁回于博的訴訟請求后,昨天于博向二審法院提供了這方面的新證據。
Written By: boyu boyu
Date Posted: 20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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