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裁班”的管理之亂
——于博狀告清華大學總裁班引出的調查之四
日期:2009-03-19作者:萬潤龍來源:文匯報
記者在采訪沈陽博宇集團總裁于博訴清華大學涉嫌“虛假招生宣傳”官司的過程中,發現各類高校創辦的“總裁班”等培訓班,還存在著一個共同的問題:疏于管理乃至管理混亂。
管理=“蓋章+收錢”?
本報記者 發現了一份清華大學第21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的《清華大學教育培訓合同管理辦法》。《辦法》規定:我校各類教育培訓合同統一歸口教育培訓管理處進行管理,其職責包括:審批、監督、協調教育培訓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等事宜;執行單位應準確了解對方法人資格和履行合同能力情況,負責與外單位洽談、起草教育培訓合同,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義務,承擔相應后果;我校各類教育培訓合同對外以執行單位名義簽訂;未經教育培訓管理處審核批準,各單位不得對外簽訂教育培訓合同。
記者了解到,其他舉辦培訓班的高校大多也有類似的文件。
如果嚴格按照以上“管理辦法”,培訓班的執行單位及承包人與學員之間一定會有嚴密的教育培訓合同,并且必須全面履行義務,承擔相應后果。但在采訪“于博訴訟案”過程中,記者卻了解到,高校既沒有全面履行管理者的義務,也不會承擔相應的后果。用承包人張某的話說,甲方(高校培訓中心)“基本上只做了兩件事:蓋章和收錢。”——60%的學費收入都歸學校所有。
為什么“不是一回事”?
于博告訴本報記者 ,他之所以把清華大學告上法庭,是因為他和他的100多位同學發現那“招生廣告”上說的與他們實際遭遇的“不是一回事兒”。
“不是一回事兒”之一:廣告上稱,“總裁班”是清華大學辦的,學費也是打入清華大學的賬戶,《結業證書》也是清華大學發的,“總裁”們認的就是清華大學的牌子。但一進校門卻發現,這“總裁班”是外包給張某了。給“總裁”們上課的,絕大多數不是清華大學的老師。
“不是一回事兒”之二:學校承諾一個班不超過60人,結果新學員不停地來,最后有160余人,不得不到小禮堂上課。
“不是一回事兒”之三:招生簡章上稱,請一流師資授課,事實上多數授課老師水平一般,更見不到廣告上宣傳的那些名家。“老師講得很沉悶,盡在課堂上講故事講歷史,跟實際的不太沾邊”;“老師上完課就走了,沒有一個老師留作業。”
“不是一回事兒”之四:廣告上稱有嚴格的評價體系,必須修完全部課程,論文通過評審,方可獲取“總裁班”結業證書。事實上不交論文甚至不上課的都能拿到結業證書。
“培訓三角”誰在掌控?
支撐“總裁班”等培訓班的主要是兩支隊伍。一支是以承包人領銜的社會辦學團隊,以及為培訓班服務的各類中介機構和服務人員;還有一支隊伍則由高校的兼職授課人員組成。
這一結構如同一個三角形:校方為三角形的頂部,兩支支撐隊伍為三角形的兩條邊。如果高校利用自身的優質資源面向社會舉辦各類培訓班,與兩支隊伍之間有嚴格的合約和評估體系,并做到財務公開,這個三角的存在就是一種多贏的格局。但眼下存在的問題是,高校對兩支隊伍根本無法掌控,這個三角也就支撐不起來。
據介紹,于博所在“總裁班”的學員代表去年5月16日曾與校方代表作過交涉。校方代表表示,承包人張某已經與清華合作5年,辦過20多期培訓班,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愿意請價錢高的老師,質量有所滑坡。校方曾警告過張,讓他“控制培訓質量”。在收到于博等100多名學員的聯名意見書后,校方給學員以書面答復表示將予以整改,并宣布將承包人張某辭退。
由此可以看出,“總裁班”等培訓班的師資隊伍并非由校方說了算,而是由承包人決定聘誰不聘誰。為了節省辦學成本,獲取更大利潤,一些水平低下的授課者就這樣走上名校“總裁班”的講臺。本報記者 萬潤龍
編后
自2月26日起,本報就于博狀告清華總裁班一事連續刊發了四篇調查。這一案例的樣本意義在于,魚龍混雜的名校培訓班已經到了泛濫的地步。一些名校誘人光環的背后,是赤裸裸的逐利行為和管理的失控。名校具有豐富優質的教育資源,理應為社會服務,而社會上充電提升的需求也很旺盛,開展各類培訓本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但關鍵要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完備的質量保證體系,否則,再好的經也會被念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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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刊登:“總裁班”的管理之亂
記者在采訪沈陽博宇集團總裁于博訴清華大學涉嫌“虛假招生宣傳”官司的過程中,發現各類高校創辦的“總裁班”等培訓班,還存在著一個共同的問題:疏于管理乃至管理混亂。
Written By: boyu boyu
Date Posted: 20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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