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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一特聘教授表示將起訴北大
遼寧一企業老總于博狀告清華繼續教育學院一案還未有結果,12月11日,于博收到了北京大學一位教授的郵件,在郵件中,這位張姓教授表達了對于博的支持,并爆出北大繼續教育部培訓中心和清華繼續教育學院培訓項目外包內幕,同時強硬表示“明年春節將起訴北大”。繼清華后,名牌學府北京大學也遭遇到“培訓門”事件。
北大一特聘教授聲援于博
于博向記者轉發了這位張姓北大教授給其發送的郵件。在郵件中,張教授明確表示,他也想向法院控告北大、清華這種欺騙學員的不法行為,“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兩所學校的繼續教育機構,將培訓項目外包給公司和個人辦班,目前已有四五十家”。該教授表示,北大還存在將教師課酬分解成小額分幾次打入賬號,以此逃稅的情況。郵件中該教授表示“會對郵件內容負法律責任”。
隨后記者聯系到這位聲援于博的張教授,該教授是北京大學的特聘教授,在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和北京大學繼續教育部的一些培訓課程中當過授課教師,也以合作方身份與北大合作過。說到要狀告北大一事,該教授仍表現得很氣憤,在列舉了一些情況后,他對記者說:“明年春節狀告北大。”
北大培訓中心只有兩名正式員工?
據張教授的敘述,北大繼續教育部培訓中心只有兩位正式員工,其他60位員工都為校外聘用人員,每月支付他們1000元左右的薪酬,他們的職責就是每天給各地不同的公司打電話,“現在有句話,‘不怕110,就怕010’,很多企業老總都怕接到北京的電話,因為電話多是來推銷培訓項目的”。該教授說,這些外聘的人員在招生時都會說其是北大的老師,“目前很多招生簡章中提到的‘張老師’、‘王老師’也就是這些人了”。
名校項目外包“抽成”現象嚴重
由于在清華某些課程中任授課教師一職,對于清華和外包單位的賬目分成情況,張教授也有所了解。據他表示,清華早期是“30:70”分賬,也就是清華拿招生后學生學費的30%,合作方拿其中的70%。在清華所拿30%的費用中,繼續教育學院只負責一個“沒有任何資質”、成本僅5元錢的證,其他什么都不管,更別提課程質量的監督。“現在很多與清華合作的公司,與清華的分賬在35:65和40:60左右。”
張教授表示,合作方將承擔老師的課酬、教室的費用、課間茶點等。上課的老師也都是從外校聘請來的,大多不是清華的老師。“一般一位老師上一天課的酬勞是1.5萬元左右,合作方只有壓低老師的課酬,才能更多賺取利潤。”壓低課酬的結果是不可能請到名師,這也是為何很多合作方聘請老師質量不高的原因。在給于博的郵件中,張教授表示,“這一切,校方都是知道的,在培訓學院40%的抽成中,校方會拿走15%,留下25%是繼續教育學院的”。
外包后再轉包滾動招生混合上課
張教授還對記者表示,在項目外包的過程中,還會出現再轉包的情況,合作方自己招生情況不好時,他們就會找很多做網站的人和一些小包工再將項目“包”出去,通過此途徑被介紹進來一名參加培訓的人,合作方會給小包工們三四千元的提成。這就是為什么于博提到班級中原定“50多個人已經發展到100多人”的原因,所以一個班中同學與同學之間不認識,27期、28期,甚至29期學員混合上課現象出現。“這就是合作方的滾動招生。”該教授說。
分期支付教師課酬就為逃稅
張教授表示,他與北大繼續教育部培訓中心合作過一次,自己是合作方的角色,到目前為止,其應從培訓中心得到的28%的費用仍沒有拿到,另外一部分理應在開班后退還合作方的“開班保證金”也沒有歸還。據他說,培訓中心以“沒有達到招生45人規模”的理由,將最初簽訂合同時,應給予合作方40%的費用減少到28%,同時以此理由不退還合作方“開班保證金”。
張教授表示,培訓中心答應支付教師課酬,課酬定為每位教師6000元。而這6000元也是拖欠了半年,以1000元、2000元的額度分3次打入每位教師的賬戶中,“這是明顯的逃漏稅行為”。張教授說。在郵件中,他表示“將以培訓中心偷漏稅、欺騙學員的行為起訴他們”。
商報記者 鄧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