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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高校“培訓班”路在何方?
大年初一,沈陽一貿易集團的總裁于博接到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送達的判決書。據此判決,于博訴清華大學“總裁班”質量縮水一案,法院駁回了于的訴訟請求。但一位“深喉”級人物張家麟主動聯系到于博并表示聲援,他聲稱,將把和自己有培訓協議關系的北京大學訴諸法院。張自己講,北大培訓中心在與他合作時基本上只做了兩件事,蓋章和收錢。此類培訓班的授課教師中,一流院校博導每天的報酬是1.5萬元到3萬元,上過電視的更貴,于丹6萬,張維迎8萬,郎咸平10萬,易中天12萬……。(據《燕趙都市報》)
大學的功能一般包括三方面,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其中,利用優質教育資源,向社會提供繼續教育服務,是最基本的社會服務之一。國外名校以及我國香港地區的大學,在繼續教育方面都有十分突出的表現。
但相比之下,有的國內高校的各類繼續教育培訓班卻把高校品牌作為“搖錢樹”。在這樣的培訓班中,其他相關者似乎都獲得了自己想得的東西,只有高校既沒有得到任何培訓收益,又賠了自己的品牌——對受培訓者來說,除少數人對教育質量提出訴訟之外,大多數人是沖著大學的名氣,以及參加這樣的培訓班可以結交各界人士而來,相較于幾萬元學費,上名校培訓班的經歷以及由此建立的人脈,顯得更加重要;對組織培訓的機構來說,利用高校的金字招牌,只要能招來足夠多的學員,然后請來像樣的師資,就可坐地分錢;對于授課老師來說,只要培訓機構肯付高酬,也樂意為之。
說起來,上述三方各得所需,一切都顯得“合情合理”。只有當某些組織者、授課者實在離譜,才會惹出事端來。但仔細推敲一下,卻發現存在諸多問題。
首先,冠名的大學究竟對培訓班的辦學質量進行了怎樣的把關?如果沒有把關,對社會輻射優質辦學資源就無從談起,這樣的培訓班對學校的品牌將產生嚴重的削減作用。因為如果只管蓋章收錢,學校就無異于學店。
再次,此類培訓班該怎樣支付授課者報酬?從市場角度看,知名學者上課獲得相應報酬,無可厚非。但從教授、學者與學校的關系來看,假使某教授是某學院的院長,學院之下辦有各類培訓班,教授去上課可拿幾萬元出場費,而最終培訓班上交學院、再由學院上交學校的收益卻相當之少,人們就不禁要問,這培訓班豈不是假學校之名謀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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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高校“培訓班”路在何方?
大年初一,沈陽一貿易集團的總裁于博接到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送達的判決書。據此判決,于博訴清華大學“總裁班”質量縮水一案,法院駁回了于的訴訟請求。但一位“深喉”級人物張家麟主動聯系到于博并表示聲援,他聲稱,將把和自己有培訓協議關系的北京大學訴諸法院。
Written By: boyu boyu
Date Posted: 200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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