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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老總狀告清華“總裁班”
http://www.efaw.cn98 09-02-10 09:40:16 來源:湖南電視臺-etv《法制周報》
名校培訓班商業化操作備受質疑
來源:湖南電視臺-etv《法制周報》
核心提示:沈陽一家私企老總于博,因不滿清華大學培訓班的“質量低”,將清華告上法庭,北京海淀法院日前一審判決這位老總敗訴。雖然這起官司的前景尚未完全明朗,但名校借其名聲大辦培訓班的風氣和做法,卻受到了質疑。
⊙《法制周報》記者 郭薇燦 文峰
2009年1月26日,大年初一,狀告清華大學的于博,收到了北京市海淀區法院通過司法專遞送達的判決書,法院判決他一審敗訴。
于博是博宇有色金屬爐料連鎖貿易集團的董事長,2008年1月,于博報名并繳款3。7萬元,成為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舉辦的第28期“總裁班”的一名學員。但后來于博發現培訓班諸多問題,并將清華告上法庭。一時間于博成為全國備受關注的名人。
2月4日,于博在接受《法制周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近期他會向北京市一中院上訴,并召開專家研討會等,目的是讓繼續教育事業能夠健康發展。
總裁班管理混亂
收到敗訴通知書后的于博,遠比想象中要樂觀得多。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于博用他那濃厚的東北話,幽默地敘述著他的觀點,不時還夾帶著一陣爽朗的笑聲。于博把狀告清華大學總裁培訓班一事比喻成看病就醫,他說,“我告清華只是讓大家知道這種現象的病狀,名校商業模式的運作是它的病因,那么下一步關鍵就在于配藥,要讓繼續教育事業健康發展下去,就看怎么去治病了。”
盡管名校總裁班如今已是多如牛毛,然而企業老總狀告清華總裁班卻還是頭一遭。事情還得追溯到一年前。
2008年1月17日,于博報名并繳款3。7萬元,成為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舉辦的第28期“總裁班”的一名學員。開班后,于博等學員發現,原來看到的招生廣告中承諾的包括林毅夫、郎咸平在內的10多名國內頗有影響力的專家、學者均未到場授課,而且還存在著教師整體素質不佳、原定60人的小班“增肥”為170人的大班、教學組織管理混亂、授課時間嚴重不足等問題。
5月16日,在與學院方面口頭溝通無效的情況下,該班推選于博等4名同學為代表,與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交涉,并提交了書面的維權紀要。(法制周報新聞熱線:0731-4802117)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院長助理陳肖庚代表學院正式答復學員,承認該班在教學組織管理方面確實存在問題,并提出了包括“按照招生承諾安排授課內容”等 6條整改措施。但于博等學員發現,整改后的“總裁班”教學質量并未得到實質性提高,距離他們的期望相去甚遠。
10月10日,于博以個人名義,向海淀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清華大學“按照招生廣告承諾安排教學內容,在媒體公開道歉,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費10萬元”,12月1日下午,海淀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于博起訴清華大學教育培訓合同糾紛案”。
學院將培訓班外包?
清華大學方面在12月2日首次對此事及時發表了聲明,聲明稱,學院認為“招生廣告凡經繼續教育學院審批通過的,從未列作過主講專家名單,也從未作出具體主講專家的承諾”。 聲明還稱,針對此前媒體報道中出現的有關學院將該項目“承包”給個人,這是“不符合事實的”。但這一內容實際上并未在起訴書中出現。作為“開放式”辦學的一種改革措施,學院認為“所舉辦的部分教育培訓項目有一些合作單位,合作單位與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的合作均經過嚴格的審核”,合作單位并未參與到教學質量的管理中,因為“所有培訓項目的教學質量均由繼續教育學院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但是,背后的矛盾又不得不讓人深思和質疑,于博告訴記者,開庭時他向法院提交5份公證書,公證書對一些涉及到10多位名師的網站廣告進行了公證。但是,“清華大學代理人否認了這5份公證書證明的事實”。而這些網站提供的招生收款的銀行賬號都是清華大學的賬號。而且,在庭審后的當天下午,這些網站都已經把有關招生廣告的內容進行了刪除。
提到被學院否認的研修班承包給個人的問題,于博回憶了當時的過程,“當學員代表與學院進行交涉時,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的院長助理陳肖庚、金融培訓中心主任秦寶波向學員代表解釋說,他們把這個‘總裁班’項目外包給張中朝個人了,張中朝片面追求經濟利益,沒有聘請好的教師進行授課。之后,陳肖庚代表繼續教育學院向學員們道歉,并宣讀了一份書面答復,承諾將重新聘請學界和業界有影響力的師資為學員授課。陳肖庚還稱,學院已將‘總裁班’管理權從張中朝手中收回,交由該院金融培訓中心主任秦寶波直接監管”。
“名校”培訓班受質疑
近年來,名校總裁班辦得如火如荼。其中,有大學院校利用MBA師資開辦的,也有培訓公司邀請知名教授學者組織的;有總裁戰略培訓班,也有總裁執行課程,林林總總,不一而足。
但總裁班是否名副其實,是否真如宣傳那么好呢?記者就此采訪了曾經在清華大學總裁班就讀的一位學生張欣。張欣是河北一川膠帶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2006年3月報名清華大學總裁班,當時學費為19800元,學期為一年,每兩個月上三天課程,一個班總共有90多位學生,記者初略估算一下,總課程也就不到20天課。
一位培訓業內人士透露,高額利潤是這里面的主要動因。他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一個收90人的總裁班,每人收2萬元學費,總共上20天左右課,平均下來每天學校收取的學費就是近9萬元,但講師費和其他費用加起來平均每天4萬都不到。
對于近1000元一天的課程,張欣不避諱地告訴記者,報名主要有兩個目的,首先是為了學習,希望能在多余的時間來充實自己,接受最新的經營理論及案例,其次,選擇這種總裁班的學員,大多數是全國大型國企或是民營企業的老總,或者是地方官員,一般算是比較成功的人士,借此也可以結交一些生意上的朋友。“這本身也是培訓班的一個賣點。”
據張欣介紹,雖然是在清華大學校內上課,但是上課的老師大多數是集中在北京的專家及老師,并不是清華的師資。(法制周報新聞熱線:0731-4802117)張欣透露,這個培訓班盡管是掛著清華大學的招牌,實際上是屬于私人承包的,“承包者是清華大學的員工還是老師就不好說了,只是掛靠清華大學而已。”
名校培訓班
“外包”之弊
利用名校的牌子,將具體的教學外包給企業進行商業經營,這種學校和企業進行利益分成的培訓模式,究竟是好是壞呢?
《法制周報》就此采訪了西北師范大學副校長、教育學教授王嘉毅。對于目前全國總裁班現象,王校長認為,名校辦培訓班本身是個好事,“大學,尤其是名牌大學,有著本身的資源,如優秀的師資和較高的教學質量等,這就可以利用大學本身的優勢來服務社會。但現在卻普遍存在著名大學的繼續教育利用名校的牌子,而將具體的教學任務外包給企業或者是個人,進行利益分成的培訓模式。這樣做不是不可以,但是不能完全按商業化操作,培訓班也好,再教育也好,學校應該要注重發揮優勢資源服務,而不能以賺錢的目的,名校的培訓一定要跟本校教育一樣,要珍惜自己的聲譽。
總裁班學費高、課時少,如果是真的請了名家,像有些學校可以請到目前國內知名、優秀的企業總裁,經濟學界的知名人士,讓他們來指導和交流經驗和理念,這都是值得的。但如果不是名副其實請到了名家,那就是一種欺詐行為,現在很多培訓班就是只要能招到學生就行,因此,這種外包現象的操作,大學本身也要嚴格控制,要結合自己的優勢和聯合的好處辦好培訓班,不能完全商業化,只為獲取利益,失去教育的本身意義。應該發揮大學的優勢資源,結合經濟效益,做高端的培訓。
“名校把品牌外包,讓他人利用這個品牌辦學。承包人為了追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不惜損害名校的牌子,培訓的質量無法保證,最終受損的還是名校本身。不是教學質量的問題,是商業模式的問題。”于博告訴記者,他已經做好了向北京市一中院上訴、再告清華的準備。(本報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