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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被訴虛假辦學
《財經》記者 歐陽洪亮 [12-02 18:21] 共有13條點評
高額收費的“總裁研修班”被指存在虛假宣傳,并因外包辦學導致教學質量差
【《財經網》專稿/記者 歐陽洪亮】因下屬的繼續教育學院(非獨立法人)主辦的研修班被指存在虛假宣傳,并由于外包辦學導致教學質量差,清華大學被一學員告上法庭,索賠10萬元。
12月1日,此案在海淀區法院一審開庭。法院沒有當庭判決,將擇日公布判決結果。
將清華大學告上法庭的學員名叫于博,系沈陽某公司高管,是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公司治理與資本運作總裁研修班”(下稱“總裁研修班”)第28期學員。該“總裁研修班”每期時長十個月,每兩個月授課一次,每次四天,共學習24天,學費高達3.9萬元,結業后頒發“清華大學公司治理與資本運作總裁研修班結業證書”,該證書蓋有清華大學的鋼印,可供相關學員的人事部門查詢。
于博告訴《財經》記者,他最初在網上看到的該“總裁研修班”宣傳資料稱,采取60人的小班教學模式,授課教師名單列出了大批知名學者,如主講專家列表中,包括林毅夫、胡鞍鋼、郎咸平等全國知名專家學者在列。該“總裁研修班”還承諾,“如果同學認為有更好的老師,這個班會請這位更好的老師重新講授,不再向學員收費”。
于博便報名參加,成為第28期研修班學員。該班于2008年1月開學,11月結業。但于博稱,參加研修班以后,發現校方多次違反承諾,任意降低教學質量標準。
3月份開課后,學員們發現校方原來承諾60人的小班授課變成了170余人的大班。更主要的是,直到11月份,研修班承諾的主講專家并沒有全部參與教學,林毅夫、胡鞍鋼等這些名家一個也沒有出現。
于博稱,校方請來授課的師資整體較差。3月份第一次授課,同學們普遍感覺課講得不好。該研修班另一名學員告訴《財經》記者,授課老師在課堂上大談其個人經營的公司,為其做廣告,攬生意。根本沒有涉及資本市場的實際運作內容。其所講的案例也是幾年前的。學員們大多很失望。5月15日又一次開課時,授課老師依舊,沒有改善。于博稱,當時許多學員要求退款。
為此,5月16日,學員們集體向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遞交了《28期公司治理與資本運作總裁研修班維權紀要》。學員們在維權時還發現,導致教學質量不能保證的一個重要因素,是源于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把研修班外包。于博提供給《財經》記者一段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院長助理陳肖庚與學員們協商的影像資料,陳肖庚談話表明,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將研修班業務打包給了一個叫張中朝的人,這個人目前身份不明。
于博在今年6月份以自己公司的名義提起訴訟,要求清華大學教育學院履行合同,做出賠償。海淀區法院裁定,以“訴訟主體不適格”為由駁回上訴。
10月10日,于博以本人名義向海淀區法院提請訴訟。于博提出訴訟請求,要求清華大學教育學院履行培訓合同,按被告發出的要約執行,被告拿出書面的整改規范方案:在被告發布招生宣傳的網站、報刊及其他媒體公開道歉。賠償原告經濟損失、支付給原告懲罰性損失,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10萬元。
在12月1日庭審中,清華大學答辯狀稱:未就該培訓進行過虛假宣傳,原告所提供的包含主講教師、專家列表等所謂招生承諾的招生簡章系從與清華大學無關的網站下載,這些網站與清華大學從未就“公司治理與資本運作總裁研修班”簽署過任何協議。
清華大學答辯狀還認為,清華大學對繼續教育各類培訓有嚴格的規程,涉及授課教師的邀請、評估、學員出勤情況的管理等。
答辯狀稱,公司治理與資本運作28期班的絕大多數學員,對已經授課的課程做評估顯示,已授課的教師中的絕大多數評估平均分,在四分以上(總分五分),所以原告所稱教學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客觀上不符合事實。
答辯狀還表示,在聽取部分學員意見后,校方對課程進行了整改,重新安排課程和開學典禮。
12月2日上午,《財經》記者聯系陳肖庚,陳表示“等法院的判決出來才知道真相”“學校會有一個統一的說法,最近就會出來”。
據《財經》記者了解,在此案開庭前十天,11月20日,該“總裁研修班”重新舉行第28期的開學典禮,并重新授課。于博也參加了學習。他表示感覺還不錯,只是覺得“差不多一年的時間都白白耗過去了”?!?span lang="E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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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被訴虛假辦學
高額收費的“總裁研修班”被指存在虛假宣傳,并因外包辦學導致教學質量差
Written By: boyu boyu
Date Posted: 200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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